“末位淘汰”曾經作為一種激勵機制,曾被好多單位實行過,或者有的還在繼續實行著。日前有媒體報道說,某地有一名剛走上教育工作崗位的年輕教師只因自己所教的班級學生成績在期末考試中排在了末位,面臨淘汰,精神出現異常,被送進醫院治療。聽了這件事,實在令人觸目驚心,也令人深思,這種曾很多人當成經驗大談特談的激勵機制對還是不對呢?
從表面上看來,“末位淘汰”淘汰的盡管只是少數人,然而傷害的卻是整個社會的價值標準。判斷一個人優劣高下,應有科學客觀、公平合理的標準。然而所謂“末位淘汰”,卻丟棄了這個量化的尺度而取代于抽象的“末位”。換句話來說,在一個單位不管你是什么樣的先進集體也好,英雄群體也罷,那怕在你這個集體里人人都是“活雷鋒”,也非要評比出個一二三等,然后把排在末位的人淘汰掉不可。如有的企業管理制度中明文規定以末位淘汰為重點的《內部考核實施細則》。
按照計劃、成本、質量、安全、管理等五個方面的標準,分別對后勤職能部室、生產車間進行百分制考核,并依據考核細則采用坐標考核圖進行考核評價,分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對考核末位的單位領導實行末位淘汰制。面對這樣的機制,必定會出現人人自畏個個膽戰的局面,其情形就像遠古時代比武決斗抽“生死簽”,誰都不該死,但必須有人去死一樣叫人不寒而栗。
像這種情況,實際上已經完全違背了真正意義上的公平競爭。其結果只有三種可能,一是真正的優勝劣汰,二是大家都優淘汰次優,三是大家都劣淘汰最劣。如果是第一種當然好,但是如果是后兩種,與真正的優勝劣汰恰恰是南轅北轍了。說白了,就是哪怕你再努力,很優秀,但只因為在名次排序上仍處在“末位”,你就必須被淘汰。這就如同一箱優質蘋果,也要硬是從中找出幾個扔掉一樣愚昧無知令人痛心?梢院敛豢鋸埖卣f,“末位淘汰制”不僅是于法無據,于情不合,于理不通,而且還是一個想當然的“土政策”,懶漢懦夫的“下下策”。
歷史經驗教訓已經反復證明,那種非此即彼總在兩個極端之間跳來跳去的“土政策”, 非但不得人心,在工作實踐中處處碰壁,而且還會耽誤發展大計,既耽誤了人的發展,也耽誤了事業的發展,于人于已于黨于國都不利。所以說,與其到了碰得鼻青臉腫頭破血流的時候才知改過,倒不如現在就實事求是地改過來,從我做起,多現在做起,用好用活激勵機制,莫讓“末位淘汰”淘掉了黨的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給工作帶來更大的損失。
“末位淘汰”整人之際,也是它被淘汰之時!
出處:人民網